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“书香校园”评选活动通知
一、评选范围
全市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)均可申报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组织领导有力。将创建“书香校园活动”列入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,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,成立师生读书活动组织,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读书活动的主题和活动口号。师生员工对创建“书香校园”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%。
2、读书环境优良。学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。图书利用率高,日均流量达到在校学生数的1/30以上。班级设有读书角;校园设有读书橱窗,并经常更新。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和教室的显著位置。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、创建“书香校园”的专题。
3、读书活动丰富。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,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爱读书、会读书、读好书的良好习惯。原则上要求各学校落实《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阅读活动全面建设书香校园的实施方案》中布置活动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,选择并开展四种以上活动,使创建“书香校园”的意识深入人心,并以教师的读书活动为示范带动学生的读书活动,形成师生互动、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。
4、动成效突出。通过书香校园建设师生养成良好读书习惯,师生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,师生在阅读中感到快乐。形成良好的学风、教风和校风,学生无不良行为。师生在刊物上发表有关读书活动的文章、论文全年不少于10篇。学校形成浓厚的读书学习范围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申报。11月中旬,学校根据评选条件,在自评的基础上,填写申报表,按照评选条件逐项附以佐证材料,并形成一份3000字左右的申报书。11月15日前,县市区属学校将材料报送县市区教育局,市直属学校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。
2、评审。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,对学校进行检查考核。通过听取汇报、复查资料、现场检查、学生问卷等多种检查考核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,根据市级“书香校园”评选指标,于11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级“书香校园”单位。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审,确定“书香校园”单位。
3、表彰。11月下旬市教育局对评为市级“书香校园”的学校予以通报表彰,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“书香校园”评选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积极做好推荐和评价工作。
2、认真组织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各个环节的工作,将参加评选的过程作为总结提升、查找不足的过程、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,促进良好校园育人环境的形成。
3、及时上报。各地各学校及时总结“书香校园”建设工作的成绩,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,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申报评选工作。
各项材料及时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。
联系电话:7723029,邮箱:179216633@qq.com
2012年10月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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